采购招标
PROCUREMENT BIDDING
本招标工程共分 1个标段,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: | |||||||||||||||
| |||||||||||||||
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| |||||||||||||||
1.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预审合格的必要条件: (1) 企业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的生产商或代理商(代理商需持有生产商签发的授权书,同一品牌限一家生产商或代理商参与报名),生产商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0万元人民币,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,制造商在2008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15亿元人民币; (2) 企业未被处于责令停业、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、冻结和破产状态; (3)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、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,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; (4) 产品生产商应具备电梯生产和安装资质(1、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,2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高速电梯型式实验报告,3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明细) 。 (5) 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; (6)代理商须提供针对本项目供应、安装、维保的制造商唯一专项授权书,具有有效期内的电梯安装及维护资格证书一级及以上; (7) 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 (8) 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、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(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)办理,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; (9) 企业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,有足够专业技术人员和质量保证体系及长期售后服务系统; (11) 所提供的产品,需通过ISO9001:2000系列质量认证。 (12)企业近三年内(以通过技术监督局验收合格日期合同签订日期为准)承担过国内超高层建筑的电梯供应安装或5A甲级高层建筑写字楼的电梯供货、安装工程,且合同额在3500万元以上或承担过国内电梯供货安装额定速度在6m/s以上(含6m/s)项目不少于2个 (13)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,提供近两年企业经审计后的财务状况; (14)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,有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和质量保证体系及长期售后服务系统; (15)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、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工程业绩及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; (16)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不良记录。 2.报名经办人须携带: (1) 报名经办人本人身份证件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书(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) 原件、单位职工社保证明或劳务合同原件; (2) 加盖公章的企业资质复印件 (1、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,2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,3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明细) 原件; (3) 营业执照原件; (4) 税务登记证原件; (5) 企业ISO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原件; (6) 企业近两年度的财务审计报表(资产负债表、现金流量表、损益表)原件; (7) 企业近三年内的电梯供货业绩合同原件; 3.资格预审申请书按以下顺序简装成册,且必须加盖公章: (1) 报名经办人身份证件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、单位职工社保证明或劳务合同复印件; (2) 企业概况; (3)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;企业资质(1、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,2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,3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明细) 复印件; (4) 企业近两年度的财务审计报表(资产负债表、现金流量表、损益表)复印件; (5) 企业近三年的已建及在建工程一览表,包括时间、地点、业主、造价、规模、质量等要素;企业近三年内的电梯供货业绩合同复印件; (6) 企业ISO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; (7) 企业对所提供的资料无弄虚作假内容的声明。报名时携带上述原件备查,复印件必须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,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该单位报名。资料提供的齐全与否为资格预审通过与否的先决条件。 4.资格预审办法:择优选取7家资格预审合格单位; 5.苏州工业园区招投标办公室投诉电话:0512-66605606 | |||||||||||||||
请申请人于 2009-11-16至 |